一、時間:7/25~7/29,共5日。
二、地點:臺北市立麗山國中及服務活動方案實施機構。
三、費用:每人1000元。
四、參加對象:臺北市各公私立國中學生,甄選標準如下:
(一)報名標準:臺北市各公私立國中學生,至少符合下列一項條件,並獲得各校書面推薦:
1、參加男女童軍團或其他服務性社團達半年以上。
2、擔任全校性社團正副社長、班聯會幹部。
3、擔任學校朝會幹部(如:司儀、學生大隊長、主持人…等)。
4、擔任班級幹部(限班長或副班長)。
5、參與公共服務時數達16小時以上。
(二)錄取標準:
依照前列標準,符合1項給5分,依照分數高低錄取。分數同分時,以(1)童軍團學生;(2) 公共服務時數;(3)東區學校學生,以上述項目依序錄取。
五、報名方式:5/27前將報名表等資料交特教組吳組長統一報名。
六、錄取公告:6/7刊登於麗山國中網站
http://www.lsjhs.tp.edu.tw/實施計畫詳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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