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修正「專任運動教練輔導與管理辦法」第1條、第4條、第15條,名稱並修正為「專任運動教練輔導及管理辦法」。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http://edu.law.moe.gov.tw)下載,已編制專任運動教練之學校務請配合本條文修正審議專任運動教練輔導及管理事宜。 三、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體育署學校體育組林秀卿小姐(聯絡電話:02-8771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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