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初審:
(一)推薦時間:自105年12月30日(五)起至106年1月19日(四)止。(郵戳為憑)
(二)受理單位:
1.大專組及高中職組:國立東石高級中學(地址:61357嘉義縣朴子市大鄉里253號)。
2.國中組及國小組:學校所在地之直轄市政府教育局、縣(市)政府 。
二、複審:
(一)推薦時間:自106年3月4日(六)起至106年3月10日(五)止。(郵戳為憑)
(二)受理單位:國立東石高級中學(地址:61357嘉義縣朴子市大鄉里253號)。
其他詳情請參閱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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