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賽時程:自106年2月15日起至2月24日辦理徵件,3月進行評審,預定4月辦理優勝作品展覽及頒獎。
二、作品格式:
1.平面作品:以【全開】78.7cmx109.2cm海報紙、【直式】平面設計,請預留框面上下各2公分,以利本館為得獎作品展示裱框。
2.立體作品(包含書類作品):立體作品以【全開】78.7cmx109.2cm範圍以內設計為主,高度勿超過100cm。書本或是摺頁之書類作品以【A4】21.6cmx30.2cm至【A3】43.2cmx30.2cm規格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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