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痘好發於冬季及早春,主要經由皮膚直接接觸或飛沬傳染,也可經由接觸污染的器物間接傳染,前驅症狀包括微燒、肌肉或關節酸痛等,隨後出現皮疹、水皰、最後形成痂皮,在發疹早期,即具高度傳染性,痂皮則不具傳染性。
加強呼吸道防護措施,必要時戴口罩,消毒污染之環境及器物。
針對接觸者為水痘併發症高危險群者(如:孕婦、免疫缺損、長期使用免疫抑制劑者...)務必更須徹底執行防疫措施。
若罹患水痘,請家長務必盡快告知訓導處衛生組,已進行通報。並請醫生開具診斷證明,以便請假(3天以上之病假,皆需檢附醫生之診斷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