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臺北市華夏婦女文教基金會、中華民國婦女聯合會臺北市分會合辦『99學年度臺北市國中學生自強助學金』
*對象:
1.設籍臺北市之國中學生(國二及國三),在學成績證明書(75分以上),日常生活表現評量佳者(註:每戶申請限1人)。
2.家庭無固定收入、生計困難,以致無力負擔學雜費者。
3.未領有各級政府發給之低收入戶子女學費補助,亦未領取其他獎助學金者。
4.有特殊緊急困難狀況經調查屬實者。
*名額:
1.獎助員額240名,按本市十二行政區為單位每區20名。
2.如有特殊狀況者,另專案辦理。
*申請及繳驗
1.於公告即日起至1月7日(星期五)下午5點止,向教務處註冊組申請。
2.繳驗證件:申請書一份、前一學期成績證明書、日常生活表現評量表(至教務處註冊組申請)、全戶戶籍謄本影本一份。
*審核
1.由本校進行初審。
2.送該會複審。
*助學金之核發:
1.每年舉辦一次。
2.經該會核定之獎助者,每名發予助學金新台幣伍仟元整,該會將統一於頒獎典禮中發予。(頒獎日期另函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