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國立臺南大學104年4月29日南大視訓字第1040006327號函辦理。
二、選送教師資格:
(一)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含職業學校及特殊學校)及國民中小學(含幼兒園)之特殊教育現職合格專任教師,自取得特殊教育合格教師證書後,具備與該合格教師證書所載資料相符之一年以上實際教學年資。
(二)男性需服畢兵役。
(三)對視障學生教學具有熱忱。
三、訓練日期:104年暑假(104年7月1日至104年8月20日)及104年11月間的外埠教育參訪研討會。
四、訓練地點:國立臺南大學啟明苑或訂約之教育實習機構。
五、報名與初選:凡合乎選送資格之教師,檢具報名表件(報名表、合格教師登記證、最近一年考績影印本、切結書)於104年5月18日(星期一)前由各校函報本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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