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教育部104年2月26日臺教學(三)字第1040020834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為獎勵推動生命教育績優人員,提供全國各界瞭解校園推動生命教育情形,以增進對生命的意義認識、尊重與珍惜生命的價值、熱愛並發展獨特的生命,茲訂定旨揭計畫。
三、請各校依據計畫之遴薦程序及辦理期程完成學校遴薦、初審作業,並於本(104)年5月8日前填具遴薦及具體事蹟表及相關表件,函送本局辦理初審事宜,本案後續事宜請逕洽本局承辦人:
(一)幼兒園:學前教育科郭姿君小姐(1999轉6382)。
(二)國小:國小教育科詹淑惠小姐(1999轉6380)。
(三)國中:中等教育科黃榮明先生(1999轉6363)。
(四)高中:中等教育科張敏惠小姐(1999轉6353)。
(五)高職:中等教育科張爰玨小姐(1999轉6360)。
四、旨揭計畫電子檔請至教育部網站下載運用(路徑:教育部(
http://www.edu.tw)/本部各單位/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資料下載,標題:教育部獎勵推動生命教育績優人員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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