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忠孝國民中學102學年度課間活動實施辦法
一、依據:臺北市教育局99年2月12日北市教體字地09932614500號函訂頒。
二、目的:培養學生對運動的興趣,增進健康、促進身心健全發展,提供學生多元校園活動,帶動校園清新、活力、健康之團隊朝氣,並增進學生對團體的向心力。
三、參加對象:本校七、八、九年級全體學生。
四、活動時間:102學年,每日10:10-10:25,第二節下課時間。
五、活動內容:活動規劃以操場慢走或慢跑為主,也可從事球類運動,但獎勵部份以慢走
慢跑為主。
六、活動地點:本校操場。
七、獎勵:
(一)學生部分
1.110圈以上小功兩支。
2.100-109小功一支,榮譽卡10張。
3.80-99圈嘉獎兩支。
4.60-79圈嘉獎一支,榮譽卡10張。
5.40-59圈嘉獎一支。
6.10-39圈榮譽卡10張。
(二)教師部分
1.班級學生期末統計人數有三分之一以上達100圈,導師記嘉獎兩次。
2.班級學生期末統計人數有二分之一以上達40圈,導師記嘉獎一次。
八、其他規定:
1.活動期間學生需注意自己及他人安全,如果在活動期間感覺不舒服,請立即停止運動。
2.活動時間除每日第二節下課時間外,皆可利用放學下課時間完成。
3.當日完跑後認證可以請導師、任課體育老師、體育組長進行認證,認證表如附件。
4.40圈以上即可進行送至訓導處體育組進行認證獎勵。
5.教師及學生敘獎,分為上下學期分別敘獎。
6.其餘未盡事宜將另行規定補充之。
八、本辦法陳請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臺北市立忠孝國民中學102學年度課間活動慢跑或快走紀錄表
日期 圈數 老師簽名 日期 圈數 老師簽名 日期 圈數 老師簽名 日期 圈數 老師簽名 日期 圈數 老師簽名
臺北市立忠孝國民中學102學年度課間活動實施辦法
一、依據:臺北市教育局99年2月12日北市教體字地09932614500號函訂頒。
二、目的:培養學生對運動的興趣,增進健康、促進身心健全發展,提供學生多元校園活動,帶動校園清新、活力、健康之團隊朝氣,並增進學生對團體的向心力。
三、參加對象:本校七、八、九年級全體學生。
四、活動時間:102學年,每日10:10-10:25,第二節下課時間。
五、活動內容:活動規劃以操場慢走或慢跑為主,也可從事球類運動,但獎勵部份以慢走
慢跑為主。
六、活動地點:本校操場。
七、獎勵:
(一)學生部分
1.110圈以上小功兩支。
2.100-109小功一支,榮譽卡10張。
3.80-99圈嘉獎兩支。
4.60-79圈嘉獎一支,榮譽卡10張。
5.40-59圈嘉獎一支。
6.10-39圈榮譽卡10張。
(二)教師部分
1.班級學生期末統計人數有三分之一以上達100圈,導師記嘉獎兩次。
2.班級學生期末統計人數有二分之一以上達40圈,導師記嘉獎一次。
八、其他規定:
1.活動期間學生需注意自己及他人安全,如果在活動期間感覺不舒服,請立即停止運動。
2.活動時間除每日第二節下課時間外,皆可利用放學下課時間完成。
3.當日完跑後認證可以請導師、任課體育老師、體育組長進行認證,認證表如附件。
4.40圈以上即可進行送至訓導處體育組進行認證獎勵。
5.教師及學生敘獎,分為上下學期分別敘獎。
6.其餘未盡事宜將另行規定補充之。
八、本辦法陳請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臺北市立忠孝國民中學102學年度課間活動慢跑或快走紀錄表
日期 圈數 老師簽名 日期 圈數 老師簽名 日期 圈數 老師簽名 日期 圈數 老師簽名 日期 圈數 老師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