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為獎助臺北市公私立中等學校學生從事科學研究,激勵其研究興趣,
特訂定本實施計畫。
2.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3.承辦學校:臺北市立第一女子高級中學
4.協辦單位: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科學教育中心
5.獎助對象:臺北市各公私立中等學校之在學學生
6.獎助學科:數學科、物理科、化學科、生物科、地球科學科及應用科學科。
7.初審:各校於99年3月12日(五)前自行辦理研究計畫之初審。
8.推薦:各校於99年3月19日(五)前,將初審通過之研究計畫連同報名表
(格式如附件一、二)一式四份,送承辦學校複審。
9.送審:經核定獎助之研究計畫,應依計畫期限完成,並於99年9月8日(三)
前,將研究作品說明書(格式如附件四)一式四份併同電子檔(燒錄於光碟
片)送承辦學校評審。
10.申請程序、審查、獎助方式、其他注意事項:請詳參網站說明
11.
http://web2.fg.tp.edu.tw/ann/show.php?mytid=9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