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 的:提高木球教練素質,培養與厚植木球教練人才,增進教練技術水準,提昇其專業素養,以達成木球運動普及之成效。
二、依 據: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教練制度實施準則及本會教練制度實施辦法辦理。
三、指導單位:教育部
四、主辦單位:中華民國木球協會
五、承辦單位:國立體育大學、中台科技大學、國立臺南大學、國立金門大學
六、參加對象:凡年滿20歲,具有中等以上學歷,且對木球教練工作具高度熱誠,並熱心推展木球運動者。
七、研習時間:
梯次 活動時間 舉辦地點
第一梯次
(北區) 12月4~5日--國立體育大學(桃園縣龜山鄉文化一路250號)
第二梯次
(中區) 12月11~12日--中台科技大學體適能中心(406台中市北屯區廍子路666號)
第三梯次
(南區) 12月11~12日--國立臺南大學(台南市中西區樹林街二段33號)
第四梯次
(離島) 11月27~28日--國立金門大學(金門縣金寧鄉大學路1號)
八、報名費:每人新臺幣肆佰元正(僅限本次計畫參與學員)
九、報名手續:
(一) 各單位報名研習人員請按報名梯次,離島地區請於99年11月25前完成報名,其於各場次請於11月30日前將報名表(如附件) 郵寄至中華民國木球協會辦理,以郵戳為憑。
(二) 繳交兩吋相片三張,填妥報名表連同報名費寄至中華民國木球協會辦理
電話:02-26318761
地址:台北市內湖區康寧路三段99巷37號
十、保 險:研習期間,本會投保每人公共意外責任險新臺幣壹佰萬元整
十一、附 則:
(一)參加研習學員,請著運動服裝,以利示範演練及實務操作課程及實施。
(二)凡全程參與研習會經測驗合格者,由主辦單位核發研習結業証書及木球C級教練證。
(三)講習會期間所需教材均由主辦單位提供,另備有茶水及午餐。
(四)參加學員之住宿及交通,煩請自行安排。
(五)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公佈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