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興趣同學請瀏覽簡章
並進行報名
附件下載請注意本校已經有數理資優班,本校學生不可以報名數理鑑定 只能報名國文或英文鑑定。
一、報名資格:101學年度就讀本市國中未設各該類學術性向資優資源班學校之七年級學生,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
(一)符合「臺北市102學年度國民中學學術性向資優學生參與特殊教育方案鑑定書面審查基準說明」(附件1)。
(二)依申請鑑定類別,符合下列申請標準:
鑑定類別申 請 標 準
國文
101學年度第一學期國文科定期評量平均成績達全年級百分等級九十七以上
英語
101學年度第一學期英語科定期評量平均成績達全年級百分等級九十七以上
數理
101學年度第一學期數學科或生物科定期評量平均成績達全年級百分等級九十七以上
二、報名方式
(一)時 間:102年3月25日(星期一)至3月29日(星期五)上午9時至下午4時,逾時不予受理。
(二)地 點:就讀學校特教組(特教業務承辦人)。
(三)方 式:符合報名資格學生,請依序填妥下列報名表件,至就讀學校相關單位核章後,向就讀學校特教組(特教業務承辦人)提出鑑定申請。
1.報名資料檢核表(附件3)
2.報名表(附件4)
3.觀察推薦表(附件5-1或附件5-2)
4.書面審查共同作者同意書(附件6,僅報名書面審查團體獲獎者需檢附)
5.評量證(附件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