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忠孝國民中學102學年度課間活動實施辦法一、依據:臺北市教育局99年2月12日北市教體字地09932614500號函訂頒。二、目的:培養學生對運動的興趣,增進健康、促進身心健全發展,提供學生多元校園活動,帶動校園清新、活力、健康之團隊朝氣,並增進學生對團體的向心力。三、參加對象:本校七、八、九年級全體學生。四、活動時間:102學年,每日10:10-10:25,第二節下課時間。五、活動內容:活動規劃以操場慢走或慢跑為主,也可從事球類運動,但獎勵部份以慢走慢跑為主。六、活動地點:本校操場。七、獎勵: (一)學生部分 1.110圈以上小功兩支。 2.100-109小功一支,榮...
觀看完整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