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勵重點:積極落實藝文推廣,提昇市民賞鑑能力及參與深度,長期耕耘且貢獻卓著者。
參選資格與辦法:凡個人、團體,不限國籍、性別、年齡,均可自行參選、接受推薦參選。曾獲得本獎項者,請勿重複推薦。個人、政府機關、民間團體等,均可推薦參選人,並請於臺北文化獎推薦表「推薦人」欄位簽名並蓋章。
徵件日期:即日起至107年5月31日止(以郵戳日期為憑,逾期恕不受理,信封上請註明「第22屆臺北文化獎徵件」字樣)。
報名文件郵寄地址:報名應附文件(書面文件及資料電子檔光碟)請掛號郵寄至11008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四樓西北區「【第22屆臺北文化獎】徵件小組」收。
詳情參閱附件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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